图书借阅办法及注意事项

发布者:图书馆发布时间:2013-10-26浏览次数:10124


一、图书借阅办法

(一)借阅册数

本校教职工每人累计借阅册数不超过8册,学生每人不超过5册。

(二)借阅期限

教职工借书,一般期限为2个月,如到期仍需使用,需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1个月。学生借书,借期1个月,到期如仍需使用,可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15天;对于流通率较高的图书,视具体情况可缩短借阅周期。

二、借阅注意事项

1.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所借图书,如有污损、勾划或剪裁情况,应立即向借书处工作人员申明,否则,概由自己负责。

2.注意爱护所借图书,不得折叠、划线、批注、污损、撕剪,如有上述情况,除批评教育外,应由本人赔书或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