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规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26浏览次数:1565

 1、所有持有本校图书馆阅览证的读者都可以享受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
 2、因教学、科研、学习需要,对本馆未入藏的各类中外文文献及电子资源,读者均可向图书馆流通部提出馆际互借申请。
 3、从其他成员馆借来的图书应遵守借出馆有关文献借阅的规章制度,当所借图书发生丢失或由于馆际互借证管理不善而被冒借、污损、超期归还等情况时由文献借出馆按照该馆规定向读者执行赔付罚款。
 4、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读者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