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习室使用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26浏览次数:2169

一、自习室是供全校读者自主学习的公共场所,凡我校教师和具有我校学籍的同学都有权利利用。
二、自觉爱护室内设施,请勿自行挪动阅览桌椅,或将桌椅携出室外,请勿在阅览桌椅及墙壁等处写字作画;自觉维护室内卫生,请勿在室内吃食物,纸屑、杂物等请放入垃圾桶内。
三、自觉保持室内安静,将手机设为震动状态,请勿在室内喧哗、嬉戏聊天,请勿在室内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自觉保持一人一座,严禁用书本、学习用具和其他物品等占据座位,自习座位随来随坐,人走座空。
五、图书馆不负责看护或保管读者的个人物品,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人走物随,如有遗失,恕不负责。
六、对于不遵守公共学习场所秩序的读者,其他读者有权制止和批评,对不听劝告和扰乱学习秩序的读者,图书馆核实后报院系处理。
安全用电,请勿自带插座多用共用电压或多级分用电源。